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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作者:田秀霞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8-27 10:28:02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桥东区人大常委会 田秀霞

     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代表培训,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就必须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我们从增强代表意识入手,以提高代表素质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一是举办讲座领着学。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安排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对代表进行培训,举办了基层代表和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中小企业代表培训班及驻地市人大代表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提供材料促自学。《监督法》实施后,常委会将修订的《代表培训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9项制度和新出台的《关于人大代表对法检两院的暗访制度》等八项新制度,编印成《桥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将省政府对省本级及下放设区市、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摘编成工作手册,以上两本书均发到每一位代表手中,便于代表学习和监督,并定期向代表们寄送《中国人大》、《人大代表履职手册》等材料,为代表们知政、议政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三是联系实际经常学。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时邀请代表参加,每次在开展前都要针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在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邀请代表列席,让代表在履行职务中,结合实际学习视察调查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四是组织交流互相学。适时组织召开代表工作会议,请老代表、先进代表介绍经验,在实践中传帮带,并组织代表到兄弟县区考察,学习兄弟单位人大的经验和做法。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促进代表履职水平逐步提高。
    二、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如果说,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那么,创新工作机制、搭建履职平台则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强化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办法。
    1、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年都分组联系人大代表,定期登门集中走访,了解代表意愿和群众呼声,广泛听取和征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问题,并及时将代表建议汇总,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今年,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主任联系代表活动中向代表及社会各界发放了500多份调查问卷,征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并根据收集的建议和存在问题,制定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区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履职安排意见》。
    2、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自2005年开始,把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确定为“代表联系选民日”。每季度末在所辖两乡四处广泛开展了“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收集关于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共计150余条,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联系选民日”成为一座代表和选民之间的连心桥,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爱心桥。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的作用,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桥东区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履职的安排意见》。《安排意见》要求区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己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本着体察民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定期参加“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定期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活动,应邀准时列席人大常委会,并根据工作分工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视察。4月初,开展了2009年第一季度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县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深入分包乡处,针对双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传区委、区政府的拆迁政策,倡导选民积极响应双拆工作,充分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
    3、建立代表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去年修订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考核办法》,开启了人大代表受选区选民直接监督的先河。在《办法》中规定:代表在全年的履职为100分,闭会期间60分,大会期间40分,各代表团按代表履职为代表记分,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考核小组审核。代表在年终提交本年度执行代表职务工作总结,向原选区选民作述职报告,选民要根据以上报告,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结果,并记入代表履职档案。然后,由乡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工作联络室根据履职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科将根据各乡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工作联络室对代表的记分结果和选民测评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每年的考核结果将在全区通报,并作为届终评选优秀代表的依据。届终被评为优秀代表的,给予表彰,并建议提名下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对不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实行刚性监督手段。胡东林系邢台市雪绒厂厂长、区人大代表,鉴于此人在区第八届一次、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未经批准,本人不参加会议,闭会期间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十三次人大常委会终止了胡东林的代表资格。这也是历届常委会中首次对不履行职务的代表终止履行代表职务。
    三、改进视察方式,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组织开展好代表视察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相当的视察活动多停留在“一听二谈三汇报,回到单位写报告,报告一交就拉倒”,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水过地皮湿”、“雷声大雨点小”,既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又难以保证实效。为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提高代表视察实效,我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视察活动的新形式,在提高视察质量上狠下功夫。
    集中民意,科学选题。为使视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在每次视察前首先向代表下发视察议题征求意见函,然后进行汇总经过认真筛选,把大家反映问题最多的、最有代表性的问题确定为视察议题,这样减少了盲目性和主观性,增强了视察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有的放矢,充分准备。每次视察前,要组织参视代表认真学习与视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一起研究、讨论有关视察的安排意见,明确视察的目的、内容、时间、方式及方法,使代表做到胸中有数,视察时尽快进入角色,身临其境,达到视而又察、察而又究的效果,让代表在视察中受到感悟,得到锻炼提高。
    明暗结合,深入调研。视察组成员要提前对视察内容进行暗访,根据暗访情况遵循“不看亮点,只看问题”的原则,确定视察地点。然后,和视察单位一起进行实地查看。最后带着问题听取视察单位的汇报,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询问有关情况,视察单位要当场进行答复,这样,不仅能准确更准确的发现问题,而且,又能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
   加强督办,跟踪问效。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督促问题的解决,促进工作的开展。因此,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要求,建立了建议办理责任制,把建议办理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分解到人,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建立“特件”办理制,对时效性强、社会影响大或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定为“特件”,打破三个月办结常规,立即转交政府,督促及时处理。实行建议批转跟踪制度,对一时不能解决的或者代表认为答复不满意的建议,承办单位要列出办理计划,常委会定期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代表满意为止,对不属于本区职权范围的,转交市人大办理。建立季度面复制。将一年一次的代表建议面复会,改为每季度一次。每次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收集的建议,都要及时转交政府职能部门,在三个月内召开建议办理面复会,坚持做到代表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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