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全局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视与支持人大工作,必须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适应时代要求,不断深化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调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同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学习,我们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的紧迫感和必要性,认识到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是适应时代要求,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的必由之路;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的同时,我们一是按照十六大要求,端正思想,摆正位置,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路子, 由党委包办国家机关工作逐步转变到支持各个国家机关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来,切实保证人大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二是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市委致力于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充分利用人大联系人民紧密的优势,发挥人大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意见,决策后再及时交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主张变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意志和人民意愿,提高了严格按民主法制程序办事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
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树立人大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地位,推进人大工作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加强对全民,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近几年,市委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宣传和教育“一府两院”干部正确认识我国的国家体制,逐步提高其国家意识、人民主权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督促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市委党校将民主法制基本知识、人大制度基础理论列为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在召开全市性会议特别是与人大工作相关的会议,如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颁发任命书大会、纪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二十周年大会等会议时,市委书记或分管人大工作的副书记都要到会讲话,强调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及其干部尊重人大法律地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委还坚持把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列入市委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不断强化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去年市委宣传部还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宣传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为进一步搞好人大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制度,把人大工作列入市委重要议事日程
“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近几年市委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对人大工作领导和联系的“两联系”、“三沟通”制度。“两联系”即市委书记与人大主任、市委秘书长与人大秘书长联系制度。“三沟通”即负责联系人大工作的副书记联系沟通人大制度、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制度、人大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为人大知政当政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也建立并认真执行了重要问题、重大活 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市委每年还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如换届选举、人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述职评议及历次重要执法检查活动等等,市委都认真进行研究,及时批复,给予具体指导,促进了这些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积极支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
加强改进党的领导,重视支持人大工作,集中体现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上。近年来,市委本着充分相信、尊重人大的指导思想,不断改进领导方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探索创新人大工作, 以推动全局工作深入开展。
(一)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与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采取种种措施,切实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这一职权。
1、支持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通过了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报告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行为,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保证,市委积极支持市人大常委会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要求,重新修订并通过了“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和重案件办法。修订之初,市委常委会反复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的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运作,于2003年4月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报告办法。一年多来,“一府两院”共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40余件,人大常委会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2、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工作或事项,市委不包办代替,而是相信并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决定权。市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开发区扩区等决策都及时通过政府报告或议案的形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图转变为国家意志、人民意愿,有效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
3、支持人大常委会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维护人大决定的权威性。人大的决议、决定是代表人民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历来重视和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积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夏秋两季秸杆焚烧、市区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等等“痼疾”,市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市委十分重视,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反复抓,抓反复,有效地解决了问题,维护了人大的权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层次的监督,也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对权力的制约,又是对“一府两院”的支持与促进。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各项监督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与保障,大大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效能。如在前年开展的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中,市委支持人大查处了一批违法矿山企业,促进了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的治理,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在邢钢线材加工基地选址问题上,人大召开常委会进行分组审议,鉴于市政府提出的初步选址意见,位于市区二级饮用水源地和规划中的南水北调主干渠两侧,有可能对环境和水资源造成影响,市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这个选址意见。市委认真研究和采纳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聘请国家和省级专家进行了论证,最终选择了经过专家充分论证的新址,充分体现了人大的监督作用。市委还支持和肯定人大常委会在强化监督工作上进行的探索和尝试,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初成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为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创造了条件。
(三)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民主选举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市委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的有机结合。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对应由人代会选举的干部,及时提交大会,充分酝酿讨论,依法组织好大会选举;应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在推荐干部任免前,市委提前与人大党组通气,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酝酿,发表意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在其任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市委还支持人大严把任命关,实行了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前表态发言制度,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素质、人民主权意识和人大意识;支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选举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试行办
法》,依法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强化对被任命人员的经常性监督。今年5月市委同意并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对体育局、审计局、民宗局、规划局、林业局等5位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全部列席,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全部参加,市委书记亲自作动员,提要求。评议会规模大,规格高,气氛热烈、严肃,引起强烈的反响和震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市委历来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优势地位,努力发挥其主导作用。一是支持人大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督促作用,支持人大适时作出了开展“四五”普法的决议,督促并指导其开展各种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二是发挥人大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督导作用,支持人大开展各种法律宣传、纪念活动,充分肯定人大将执法检查与法制宣传相结合的做法,支持其督导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公民 的法律素质。三是支持人大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人大在推行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的督导作用。批转了市人大党组关于增力口邢台县、临西两县为县级依法治理试点县的报告,支持人大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五)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重视支持人大工作就必须重视支持人大代表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将代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代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各种代表活动做好保障。二是支持人大常委会搞好代表建议办理。每次人代会后,市委及时督促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切实把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好。市委还十分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对有普遍价值的建议,市委积极吸纳。如2002年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关于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的建议后,市委十分重视,经过缜密研究,召开了50万人参加的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大会,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快了全市改革开放步伐。三是支持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参加各种履职活动,鼓励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行使职权。我们还指导并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等,极大地调动了代表们履职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三、真正关心,切实支持人大常委会搞好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市委十分重视人大自身建设,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支持人大常委会抓好思想建设,不断改善常委会工作作风
市委十分重视人大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指导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三讲”教育活动、“树、讲、求”教育活动、“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民主集中制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思想教育和整顿活动,均收到了预期效果,大大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率, 改善了工作作风。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去年换届后,市委与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人大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读书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全市19个县市区人大的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为换届后全市人大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支持人大搞好组织建设,为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优化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支持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专职委员,成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建立了委员对口联系工作部门、联系人大代表等项制度,为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权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提拔任用和交流。市委坚持做到人大干部与市委、政府干部统盘考虑,统一使用。换届以来,市人大机关内部提拔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4人,补充调入7人,交流3人,大大调动了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重视并支持人大常委会狠抓制度建设,使常委会工作日渐规范化
规范性、程序性强是人大工作的一大特点,市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在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性,积极指导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述职评议办法、个案监督办法,修订了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报告办法、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为人大常委会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加强与改进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收到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实际要求相比,与十六大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更好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